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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哈哈,昨天真是好日子,娘家收到國稅局來涵,要請我走一趟啦,結果下午就收到yahoo的檢舉信件,二件一起來。這次的事情我一點也沒生氣,可能是經歷二次飾品被仿的事情,心情起伏比較沒那麼大了。


我個人覺得,現在的人怎麼那麼無聊呀,要檢舉要有證據吧,光看評價也曉得人家一個月收入有多少,浪費國稅局人員及我們人民的時間,政府應該要考慮,不是任何人檢舉都ok,至少要提供有力一點的證據才能檢舉別人,像yahoo有違規的話,會列出違規的明細來讓我們知道我們那裡違規,才被人家檢舉的,像網拍有沒有登記,隨便人家就可以檢舉,大概國稅局人員會累死吧,政府官員要三思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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